湖北十堰:本人、配偶、父母及子女购房或还贷可提取公积金

时尚 2025-11-28 17:03:57 112

  

10月28日,湖北还贷湖北省十堰市发布《十堰住房公积金关于实施七项惠民政策的堰本通知》和《十堰住房公积金七项惠民政策实施细则》,该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。人配

文件显示,偶父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,母及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、女购配偶、房或父母及子女,可提购房的积金、偿还住房贷款的湖北还贷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。堰本  

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,人配在本市为本人、偶父配偶、母及父母及子女租赁住房的女购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、支付重大疾病产生医疗费用的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文件同时显示,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,在湖北省为本人、配偶、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(家庭二套房以内),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以十堰市内住房办理抵押登记。

十堰市行政区域外单位缴存职工,在十堰为本人、配偶、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(家庭二套房以内),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文件明确了房屋套数认定范围,购房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两套(含)以内住房的,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。房屋套数认定以不动产证明查询结果为准。

代际范围是指:职工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(养/继)父母、(养/继)子女办理业务时需出具公安、民政等单位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佐证材料。

缴存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已签“冲还贷”协议的不能再以其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;未签“冲还贷”协议的只能办理该套住房还贷提取业务。

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以自筹资金偿还住房贷款的,该部分还款金额可申请提取;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住房公积金还款的,冲抵部分不能再提取。


版权声明:本文为「小猜追剧网」的原创文章,遵循CC 4.0 BY-SA版权协议,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。  
原文链接:http://drapc.nuke-energy.com/html/641d05499304.html
本文地址:http://drapc.nuke-energy.com/html/641d05499304.html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全站热门

仙剑奇侠传6越今朝最强武器金决获得方法指引

建设现代农业,保障粮食安全 吉林省2021年粮食产量迈上800亿斤台阶

中国稻让非洲“手中有粮”,盖茨:中非合作存在巨大机遇

在美联储加息押注下,金价跌至2021年3月以来新低

一个垃圾工的梦想的故事

“团购买房”逐步席卷全国,是送优惠还是抢市场?

经济日报:发挥“北交所力量” 创新机制赋能更多中小企业

270亿!头部券商出手,中金公司推出270亿配股,一文带你解读重点内容

友情链接